盼星星盼月亮,在家附近银行网点购买的高收益加分红的“3年期理财产品”终于到期了,钱平的父亲带着老伴儿赶到~~保险包头中心支公司取钱。老两口到了公司才发现,当初说好的收益丰厚的“3年期理财产品”,实际上竟然是~~保险的“10年期保险合同”。老两口原本打算定存3年的这笔退休金,在巧舌如簧的银行柜员和保险业务员的轮番游说下,变成了老两口心目中收益颇丰的“3年期理财产品”。在办理保险的过程中,老人被告知由于岁数太大不符合投保年龄要求,就拿了儿子钱平的身份证办理了这份保单编号为8819**08****的保险,并且由于老人眼神不好,原保单上的信息全部由保险业务员代为填写,就连本应由钱平本人亲笔签名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签名也都由老人在保险业务员的要求下代签。 CizX<Cr}
问题是“此款产品是10年期限的,如果提前支取,会扣除‘违约金’。”这意味着老人省吃俭用用退休金购买的“3年期理财产品”,不仅得不到任何利息、分红回报,甚至连本金都收不回来,如果,等10年后支取,恐怕收益的就不一定是老人了。 b1?'gn~
这一幕就发生在内蒙古包头市的~~保险包头中心支公司。事实上,蹊跷的“保单三年变十年”事件背后,反映出~~保险内部销售人员在推销此产品的过程中存在误导消费者的情况,并且,没有向消费者做出风险提示,这些做法都是很有问题的。所以,想在此提示大家,投资有风险,办事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