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学和初中为义务教育阶段,按《义务教育法》规定,执行“免试、就近、划片、分配”的原则,就近安排进入公办小学就读。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相对就近、免试、全部入学。 r;B8i!gD
2、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严禁择校,坚持“择校到民办”的原则。有择校愿望的学生可选择教育部门批准的民办小学初中。 )T/0S$@
3、自2014年开始,全国学籍系统联网,学生转学、休学将实行网上审批,学籍管理将更加规范严格。 bt"W(m&f
4、小学、初中招生实行计划管理,即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师资、生源状况下达招生计划,同时按计划落实情况建学籍和拨付经费。 cQ/5qg
5、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按下列先后顺序录取建籍: ~T ]m>A!
学龄儿童户口与父母户口、家庭住房(父母有房产的,以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三者一致,均在小学教育服务区; $:cE ^8K
学龄儿童和父母户籍自学龄儿童出生日起在本市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家,且祖父母(外祖父母)住房在本小学教育服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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