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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专家建议授予志愿者最高荣誉----以此向辛集三位英雄致敬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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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8-05-23
— 本帖被 最美夕阳红 执行加亮操作(2008-05-23) —
              汶川地震后自发赴灾区救援者甚多 公众呼吁给予表彰但法律缺少相关规定 ,lly=OhKb  
"nK (+Z  
              国家荣誉立法能否为志愿者留一席之地 &JpFt^IHi  
------------“没有人组织,大灾面前,他们义无反顾;没有人出资,人、财、物都是他们自带。汶川地震发生后,广东、安徽、唐山……从全国的四面八方,一些自发投入到抗灾中的人赶赴灾区,散布在一堆堆废墟上、一个个安置点,搜寻生还者,搬运物资,消毒防疫…… &i~AXN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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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有难,普通人有多大劲儿就应该使多大劲儿。对于自己的投入,他们从来不求回报。 ~CB6+t >  
boR&'yX  
      “应该对他们的精神给予国家最高荣誉奖励。”许多人发出这样的呼吁。遗憾的是,我国这方面的法律法规却是一片空白。 L('G1J}  
6:Nz=sw8  
  法律界人士建议 Sh_=dzM  
"jUr[X2J  
  □国家荣誉获得者客体不能只限于精英 SEc3`y;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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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该进一步细化宪法中国家荣誉条款” "A_W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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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网记者 陈煜儒 @9QtK69  
      辛集民间的三位志愿者,绝对不是为荣誉而奔往灾区,但他们当无愧此荣誉!向三位志愿者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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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江有水千江月  万里无云万里天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08-05-23
 
俺媳妇说了,上网可以,不许网恋。俺娘说了视频可以,不许见面。俺奶奶说了网络虚拟,要注意女坏蛋!!!!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08-05-23
应当给予荣誉 . 致敬 .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08-05-24
用户被禁言,该主题自动屏蔽!

只看该作者 地下室  发表于: 2008-05-24
   
微信搜索公众号:辛集市人才网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08-05-24

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08-05-24
支持!
有一种爱叫默默奉献,有一种付出叫值得等待,有一种滋味叫酸甜苦辣,有一种生活叫慢慢品位!

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08-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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