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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鄙视还是鄙视 因为你只配这个-----500元捐款有感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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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8-05-28
不要以善的名义行自己卑鄙的勾当  大灾大难面前首先应该是国家担当起自己的责任 民众只能是补充 虽然国家的钱也都属于民众 这么个捐法试问 合不合法 你政府尊重过人权民意吗 如果善意和爱心总这样被卑鄙的强奸 试问我们的良知还有多少 怪不得国人责任感差 都是这样被强奸出来的 当官的只知道用卑鄙的方法买自己的政绩 叫民众怎么服你拥护你  最后我声明我愿意自愿凭良心捐1000元 也不愿意这样被强奸着拿一文钱 因为我有我做人的尊严 严重鄙视政府的这种卑劣行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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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08-05-28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08-05-28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08-05-28
支持!顶
只看该作者 地下室  发表于: 2008-05-28
这哥们说话了:你们的领导真虚伪!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08-05-28
   

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08-05-28
我就是w
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08-05-28
吃谁的饭就要被谁“强奸”,自古以来的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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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醒:谢谢您的回复内容,这是对楼主者莫大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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