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风格切换
 
  • 3395阅读
  • 0回复

评论周案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4-08-04
鉴于周涉嫌严重违纪,中共中央决定,依据《党章程》和《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其立案审查。中央的这一决定,体现了我们党自我净化、自我革新的政治勇气,彰显了我们党“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坚定决心。 #=@H-ZuD7  
  党纪面前人人平等,党内没有特殊党员。对周的立案审查,再次证明了这一点。在社会主义中国,不存在制度笼子之外的权力,也决不允许有党纪国法之外的党员。任何人违犯法纪,都要依法依规处理。党员领导干部,不论职务高低、党龄长短,都要受到党纪国法的约束,都必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如果私欲膨胀、滥用权力、谋取私利,迟早都会摔跟头,甚至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对于这一点,谁都不要心存侥幸,计算“不出事”的概率;谁都不能藐视法纪,存有进了“保险箱”的幻觉。 ?^y%UIzf  
评价一下你浏览此帖子的感受

精彩

感动

搞笑

开心

愤怒

无聊

灌水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友情提醒:社区是一个大家庭,请注意文明回复。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