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公告,本期国债发行期为6月10日至30日,从购买之日开始计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不计复利,逾期兑付不加计利息。
投资者可到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39家凭证式国债承销团成员的营业网点购买。
本期国债为记名国债,以填制“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的方式按面值发行,可以挂失,可以质押贷款,但不能更名,不能流通转让。个人购买凭证式国债实行实名制。
在购买本期国债后如需变现,投资者可随时到原购买网点提前兑取。提前兑取时,按兑取本金的1‰收取手续费,并按实际持有时间及相应的分档利率计付利息:
从购买之日起,3年期和5年期凭证式国债持有时间不满半年不计付利息;满半年不满1年按0.72%计息;满1年不满2年按3.33%计息;满2年不满3年按4.32%计息。5年期凭证式国债持有时间满3年不满4年按5.76%计息,满4年不满5年按6.03%计息。
公告公布日至发行结束日,如遇银行储蓄存款利率调整,尚未发行的本期国债票面利率,在利率调整日按3年期、5年期银行储蓄存款利率调整的相同百分点作同向调整。
今年拟发公司债总额已逼近07年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