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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院居然开在居民楼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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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8-07-16
芳华小区的住宅楼里竟然开起了美容院,本是家庭居住用地竟然摇身一变成了商用,影响居民生活,不知道物业作何解释,小区本有配套设施,这种行为理应制止,但是开在居民楼就不一样了,楼下的防盗门岂不是成了摆设,安全系数不是低了很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有关规定,“物业管理企业”修改为“物业服务企业”,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按照房屋权属证书载明的用途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变其使用性质。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当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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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每一天!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08-07-16
严重扰民!!!!!!!!!!!!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08-07-16
呼吁有关部门加强管理!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08-07-16
方便啊!!!!

只看该作者 地下室  发表于: 2008-07-16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08-07-16
去投诉
爱------永远的神话

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08-07-16
引用第2楼我的家乡辛集于2008-07-16 20:32发表的  : Mr*CJgy  
呼吁有关部门加强管理!
|. b&\   
)xL_jSyh  
WOeG3jMz?  
绝对的逃税,逃避管理的经营。应当取缔

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08-07-16
4242,这影响太不好了,我今天看到了塞在门缝里的广告,他们怎么进来的?厉害!
雨倾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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