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拟定于10月13日公布面试成绩、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程序人员名单。 zPVA6~|l
(四)体检 }SOj3.9{c
1、拟定于10月14日至10月15日进行体检。 Nd( $s[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标准执行。体检医院临时确定。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Cvl"")ZZ`
3、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BE m%x0y
4、对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按该职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f^]2qoN
(五)公示 (*M(gM{;
拟定于10月16日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公示。 ;PbyR}s
(六)聘用 8,H
1、公示无问题的,由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用人单位申报的职位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YJs?
2、本次招考聘用的人员纳入编制管理,工资等相关待遇根据单位性质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AX!L+<!
3、新进人员的管理,按照辛政[2007]35号文件规定执行,实行聘用制。由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签订正式聘用合同,首次聘期不超过三年。 I)sCWC:Mq~
五、纪律和监督 .rMGI"
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一项社会关注、十分敏感的重要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对每个环节全程进行监督,并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对查证属实的违反招考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给予取消招考工作资格、调离工作岗位或行政处分;对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处理。 ]V9\4#I4
六、其他 y%T'e(5Ed
1、招考各环节工作结束后次日在人劳社保局公示栏、市人才中心及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本环节结果,通知下一环节工作的内容、要求,并在市人才中心发放有关通知。 8T2$0
2、报考者注意在公示地点查询招考办公室公布的各阶段工作中的有关通知和要求。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按有关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未按时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考。 )qxL@w.
本简章由辛集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fY6&PuDf.
联系电话:83266155 监督电话:83221158
c8u&ev.U
? KpK'?WhX7^
附:辛集市200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职位及条件 jy1*E3v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