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常说:人争一口气,佛争一柱香;还说:人穷志不短。从字面上看,这些就像人类智慧的某些结晶体,因为流传至今,似乎精华荟萃,价值连城;但对于物什本身来讲,或者什么都不是,只是人为赋予了它太多本不应该属于它的价值。一如尊严。
人是有尊严的。没错。但这人啊,也分三六九等。什么人最有尊严呢?或者什么人才可以更具尊严地活着呢?我想,那一定不是穷人。穷人在我国占据多大一个比例,我不清楚。但我知道他们都应该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
本周的《南方周末》以“孕妇李丽云的最后人生”为题报道了这桩全国震动的悲剧。央视《社--会与法》从10号开始也连续三天探讨造成这一悲剧的因素。其他媒体早就长篇累牍地进行着各种各样的报道。李丽云的父母要告医院和肖志军了。北京市卫生局也宣告医院无责了。大骂肖志军是“畜牲”、“愚昧”、“没文化”、“欠抽”的人更是比比皆是了。
可是,我不知道别人有没有想过:肖志军是一个穷人,一个穷得连吃饭都成问题的穷人,即便是自己的老婆要生孩子了,还不得不让老婆继续在一家小饭馆进行洗碗才能过活的穷人。见过肖志军的人都说他是一个勤快的人,他一天要打两份工,他总是忙完自己的工作赶紧又帮着老婆洗完所有的碗并尽可能地让他的老婆多晒一点太阳多休息一会儿,甚至每天都要在女工宿舍给他的老婆洗完脚以后才回到自己的宿舍去睡觉……
尽管如此,他还是一个穷人。他没有100块钱交房租,房东是让他搬走的;他找过居委会,因为他是湖南人,人家让他找湖南驻京办,可驻京办的电话常常是无人接听的,因为领导们都是忙碌的;他去过救助站,因为根据有关规定,人家只提供食宿,回家生孩子和生孩子的费用得他自己想办法;他也给他的父亲打过电话,老子以为儿子是“骗子”;他甚至冒充领导给某些机构打电话希望得到救助,但是……这一切都因为他是一个穷人。
因为是穷人,他没钱进入大医院给老婆看病,看病贵,这是众所周知的,所以他只能在小诊所消费几块钱;当他带着病重的老婆进入某大医院时,他也只能认为他是来看感冒的,他不敢签字,还是因为他是穷人;他的老婆从来没有进行过任何正规的孕检,因为是那是要花大钱的……
穷人,肖志军,李丽云,以及我,都曾经极其没有尊严地活着。因为你是穷人,你就不得不低三下四地去求人家,求得一口饭吃,求得有事可做,求得生存的基础。因为穷,你就不可能拥有高贵的尊严,尊严在这时是你架在你脖子上的一把异常锋利的刀,动辄血流成河、一命呜呼。
2005年11月27日,龙煤集团七台河分公司东风煤矿发生特别重大煤尘爆炸事故,死亡171人,受伤48人。国务院调查组认定,这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2006年7月,经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对这一事故负有重大责任的11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但这一事故已经过去了两年,这11名事故责任人还没有得到处理。国家安全总局局长李毅中得知此事后,气愤地说:“我是事故调查组组长,有权利责问事故责任追究。事故发生快两年了,为什么还没有处理结果?”他当即请黑龙江省副省长刘海生了解此事。当地有关部门反馈的信息竟是:谁都不清楚是怎么回事。(见《工人日报》11月23日) 死了171人的大矿难,两年了,该处理的人都还没有处理,部长、省长都发怒了,可是地方政--府、地方执法者却用一句“不清楚”就搪塞过去。因为死的是穷人。如果死171个煤矿的领导干部呢?情况自然不一样。
穷人,没有尊严!
如何拥有尊严?只有当你不再是穷人的时候,穷人的经历就变成了你高贵的尊严。于是乎,“人争一口气,佛争一柱香”、“人穷志不短”等等颇具人类智慧的文明就接踵而至了。
孕妇李丽云的死不但反映了穷人没有尊严的现实,而且还深刻反映了我国医疗体制存在严重弊端。对人任何人来讲,生命都只有一次,无论他的身份是什么,他的生命都是尊贵的。应当把生命至上的理念贯彻到医疗救助当中,而不是一纸空文就可以把救死扶伤跑到脑后的。
医疗体制改革的成功与否,不是某些领导干部喊出来,而是让人民群众切实体味到的。看病贵、看病难、医患关系紧张等突出问题的存在主要责任绝对不在患者。而那些各种各样的找不到人的、可以称得上“形象工程”的热线电话,是时候该整顿整顿了。
孙志刚的死,推动了收容遣送制度的废除;而李丽云的死呢?是不是能够推动我国的医疗体制或者医疗应急、救助体制的改革呢?
李丽云的悲剧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