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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8-10-22
— 本帖被 带刺的玫瑰 从 人在职场 移动到本区(2008-10-24) —
我确实发了相同的帖子 但是请你把重复的 删除 而保留一个
现在全部删除  我有异议  希望留住一个原帖
谢谢
看完之后请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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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08-10-23
请斑竹 务必回答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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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08-11-01
晕 你能把这个移动到这 就不能把回收站我的文章移动回来..
如果你不想移动请把原文信件给我 我那些是原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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