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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集买卖街出台最新发帖管理规定.09年发帖前必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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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8-11-28
— 本帖被 社区管理员 从 辛集买卖街 移动到本区(2012-05-14) —
用户在发布商品信息前,应当仔细阅读本规则并予以遵守。由于发布以下物品所引起的法律责任由相关用户完全承担,与辛集社区无关。如果辛集社区网发现有任何违反本规则的物品信息,版主及相应管理有权立即予以删除,并保留给予相关用户警告、直至禁言的权力。请各位用户自觉遵守。

一、禁止和限制发布物品管理规则
禁止发布的物品:
1 :毒品 ,发票,彩票、枪支、弹药、管制刀具、警用和军用物品、设备、赌博用具、盗版、药品、医疗器材(械)、伪造的物品(如伪造的证件等)、人体器官、黄色淫秽物品、性服务。

2:含有反动、淫秽、种族或者宗教歧视或其他法律禁止内容的出版物、文件、资料等;

3:其它可能危害他人安全或利益或用于违法目的的物品,如撬锁设备、强效催情用品、解密软件、导弹发射程式、个人私密资料,汽车反雷达测速仪,电子狗,电击器,手机监听器,汽车隐性喷雾等需执照或政府许可才能使用的设备,如广播发射台,碟型人造卫星天线。



二、重复发布商品的管理规则

完全相同以及商品的重要属性完全相同的商品,只允许使用同一主题贴的方式发布一次。多次重复发布,将受到删贴直至禁言等相关处罚。


三、联系方式不明确的管理规则

卖家在商品发布信息中至少有以下一种联系方式,如没有,视为无联系方式的违规贴,将予以删除。
1. QQ号码 2. 电话号码 3. 电子信箱地址 4. 实际地点 5.说明使用站内短信。


四、广告帖管理规则

以下内容的帖子将被定义为广告贴,版主检查发现后将会删除。重复发布将会被禁言处理。
1。发布实体店铺的店面图片或者介绍,品牌故事,行业知识或者纯粹贴图
2。以批发、代理、广告、海报、招商等形式发布的
3。发布相关免费网站注册的信息。
4。发布仅提供发布者联系方式或其它非出售商品信息的商品

五、标题和实际内容不符的主题贴管理规则
卖家为使发布的商品引人注目,在商品名称中滥用和本商品无关的字眼,扰乱买卖街正常运营秩序的行为,版主将有权利为您修改或者删除。

卖家应确保其发布的商品信息真实有效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由此产生的任何交易纠纷,应由卖家自行负责,并应承担由于违反前述担保所导致的任何行政责任、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



买卖街的发帖信息重新进行分类,发贴时请务必对照分类发贴:

房屋出租 求租房屋 房屋出售 房屋购买 化妆服装 手机电脑 其他出售



版主将会对每个帖子进行检查,不符合以上版规规定的,与于警告并勒令其进行修改。
[ 此帖被社区管理员在2009-04-20 14:10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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