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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对老百姓此举,离开辛集也不远了。唐山前车之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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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0楼 发表于: 2017-06-16
占道经营,必须取缔,这是在违法犯罪,交通法不允许,市民通行更不允许,一己之私,侵害广大市民,要坚决取缔。好

只看该作者 41楼 发表于: 2017-06-16
该拆几个大的违章建筑

只看该作者 42楼 发表于: 2017-06-16
回 200 的帖子
200:破坏城市形象,谁还来辛集投资? (2017-06-16 08:02)  =k6zUw;5 U  
Vd~{SS 2>  
跪舔狗,你是谁的水军? NH$%g\GPs  

只看该作者 43楼 发表于: 2017-06-16
不能应为小部分人损害大众利益;该拆,该清,还我们整洁环境

只看该作者 44楼 发表于: 2017-06-16
长痛不如短痛,痛下决心,虽损失一时部分人的利益,但会为整座城市发展带来一片新天地。辛集不再象一个城乡大集市,而是成为一座管理有序的现代化中型城市。

只看该作者 45楼 发表于: 2017-06-16
回 楼主(找幼儿园) 的帖子
念歪理!

只看该作者 46楼 发表于: 2017-06-16
创建国家园林城、全国文明城市,改善广大市民生活生态环境,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整治摆卖摊点、流动摊点是为了创造良好的出行环境、卫生环境。摆卖摊点偷逃税费,侵占盲道、阻塞交通、乱丢垃圾,严重影响了国家园林城、全国文明城的创建,市综合执法部门必须依法坚决予以取缔。

只看该作者 47楼 发表于: 2017-06-16
我想说如果没有邸书记,辛集的发展将一塌糊涂,可能都会三流的深泽,晋州所超越,醒醒吧辛集人有个好书记是老百姓的福,舍小家为大家,辛集人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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