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吸引高层次人才到辛集创新创业,日前,辛集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出台《辛集市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其中明确,将为人才免费提供公寓供其居住。
按照《办法》,辛集人才公寓入住对象为选聘到辛集市事业单位的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各类企业引进,经市组织、人社部门认定的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博士研究生须为全日制普通类高校毕业生。
对于申请条件,《办法》明确,需在该市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协议)且合同期5周年以上,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申请入住人才公寓的符合条件人员经过填表、申请、公示等环节后,根据具体情况分配安排住房,面积在100平方米左右。
此外,《办法》中还推出了进一步的激励保障:“入住人才公寓满5周年,与企业续签聘用(劳动)合同(协议)的;选聘到事业单位,聘期内历年年度考核等次合格以上且由单位继续聘用的,将无偿获得人才公寓的所有权,由市住房管理部门为其办理所有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