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情况有点复杂,确实我市国有企业和县属集体企业有些破产遗留问题还没有处理好。
<Fb3\T L 这个情况我也知道一些,我就是其中一员,当年企业清算解散,还不属于资不抵债的破产。职工发了一定的安置费,以后自谋职业,自己接续交养老保险金。现在一大部分够退休了,有的自己连续交着养老保险,我交了7年多大约自己交了三万多元,总工龄31年半,其中在企业24年工龄,有的职工解散时30年工龄,但不到退休,也是自己交了几年社保金。退休时工龄40年。我们单位有些比我们参加工作晚几年的,但是这些人年龄大,退休早,破产时正好退休,工龄有的不足20年,退休金和医保都有了,这当然也是人家应该有的待遇。而我们这些参加工作早10年,退休晚十年的40年工龄的倒没有医保待遇。我们在企业的二三十年的工龄的部分企业不应给交上医保金吗,从破产之后到退休这段我们自己交,这不是合情合理吗?,就好比社保金一样,在岗时候企业交够企业的部分,下岗之后职工自己负责全交。分段处理吧,但就这么简单的事情,好几年了整不明白,到目前这个问题还没解决。
70&v`" 你说光找政府吧,人家邸义书记刚来,创城,治污,招商引资的都是大事情,你们着了急的要求解决这些遗留问题,再说这个群体人数挺多,情况也各有不同,显着咱这些老职工们太自私,太添乱了,看电视新闻邸书记也说过还有不少破产企业遗留问题,人家也知道,等着吧,要说真能认真负责处理点难事的,还只能是本届市领导了,不过谁也没底,但是我们坚信,只要有理,迟早会解决的。
35Nwx< 我也是我们单位的代表之一,我早就表态,咱不违法违规闹事,规规矩矩的反映问题,并写了材料按照管辖级别正常渠道反映了,不过好几个月了还没有答复,但是还是那句话,无理要求咱也别提,合理的事情早晚会解决。始终相信,这是个法治社会和法治政府,虽然还不完善,但情况会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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