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知乎],我认识的一位美国法官经常在酒驾案件宣判时说这么一段话:
=Pl@+RgK+
=8T!ldVxES
“驾驶,不是一种权利(right),而是一种特权(privilege)。要获得资格操纵超过3000磅(1.5吨)的铁家伙穿行在公共场所,你必须向社会承诺自己不会让它成为杀人凶器。现在,本院认为你背叛了这项承诺,因此依法限制你的特权。” nv:Qd\UM
T%eBgseS
有句很经典的台词,“能力越大,责任越大”。在不允许一般公民持枪的我国,汽车可以说是普通人能够掌握的最致命工具了,赋予了很多人随时致他人于死地的能力,而很多人可能并没有意识到随之而来的责任。 }:IIk-JoC
~JXz
题主为朋友被开除公职感到不公平,我想举一个美国的例子侧面说明一点:有的职业就是对从业者的道德素养有更高的要求。前一阵明尼苏达律师协会的负责人来学校开宣讲,介绍明州律师执业资格证的申请程序时就提到一点:如果有酒驾记录,必须诚实申报,并做好准备回答律协的质询,解释自己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记录,有没有积极改过自新。 $CE dJ+0z
>8(i;)(3
-------------------------分隔线-------------------- @vlP)"
+-<G(^
开车撞了护栏,应该是由谁判定责任归属? y8~OkdlN#
应该由交警,而不是由不专业的人士。 9S|sTf
Xk4wU$1F
不专业的人,言论自由,可以指鹿为马,可以本末倒置,可以怨天尤人,可以海阔天空。 GJ*IH9Y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