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官员有一个电器专柜。2008年春节,某官员将单位所有员工们的工会费换成了他们家专柜的代金券200元,还有服装店的服装代金券,代金券上还规定时间,在这一段时间内如果你不能消费的话,就算作废了。美其名曰是给员工们发的福利,其实是变相的敛财贪污。如果你去他家专柜上消费这代金券的话,就能发现他们家的专柜上的东西都比别的商场同样的产品价格贵上30到40元,并且根本就没有标价低于200元的东西,只要你想消费这200元代金券,你就得再消费点现金。专柜上的服务人员还会告诉你,用代金券消费是标签上的价格,用现金就可以打折,能优惠30到50元不等,大家说说,这不是变现贪污吗,这样的人还能不能作为领导干部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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