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什么?”这个看似简单的问题,藏着文明的分野。西方基督教文明给出过一个震撼答案:人是“上帝的子女”,因“神性”而神圣不可侵犯,绝非动物。可环顾当下,竟有声音将人降格为“高级动物”,用本能、物欲定义人性——这种认知偏差,正在悄悄消解我们文明的底线。
一、西方“人”的定义:神性铸就的“非动物”本质
翻开《圣经·创世记》,“神就照着自己的形象造人”这句话,奠定了西方对“人”的根本认知。人不是进化链上的偶然产物,不是与飞禽走兽并列的“高级动物”,而是“上帝肖像”的承载者——这意味着人拥有动物没有的灵魂、理性与道德责任。
奥古斯丁在《忏悔录》中说:“人之所以区别于野兽,在于能仰望星空,追问'我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这种“神性赋予的超越性”,让西方文明从一开始就划清了人与动物的界限:动物受本能驱动,人却能克制欲望、追求善;动物只有生存竞争,人却要承担“爱人如己”的道德律令。
这种认知渗透到文明肌理中。从《大宪章》的“王在法下”到《独立宣言》的“天赋人权”,从废除奴隶制的废奴运动到保护弱势群体的福利制度,核心都是“人因神性而不可侵犯”。即便在科学昌明的今天,西方社会对“人的尊严”的坚守,仍源于“上帝子女”的古老信念——人可以犯错,但不能被当作工具;可以弱小,但不能被物化。
二、国人的认知误区:当“人”被降格为“动物”
反观当下,一种危险的倾向正在蔓延:将人等同于“高级动物”,用“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动物法则解释人际关系,用“及时行乐”的本能需求替代精神追求。
有人觉得“成功就是赚更多钱,像动物争夺领地一样”,于是不择手段践踏规则;有人把婚姻看作“资源交换”,像动物择偶般计算条件,忽视情感与责任;更有人将公共空间视为“丛林”,对弱者冷漠旁观,美其名曰“各扫门前雪”。这些行为的底层逻辑,都是用动物的“生存本能”取代人的“道德自觉”,把“人”活成了“精致的利己动物”。
这种认知的危害远超想象。当人不再相信“尊严比利益重要”,当“良心”被嘲笑为“傻气”,社会就会滑向“互害模式”:商家用假货坑消费者,官员用权力谋私利,普通人用欺骗占便宜——最终每个人都可能成为受害者。就像把一群“动物”关进没有规则的笼子,结局只能是互相撕咬、同归于尽。
三、找回“人”的尊严:从“神性”到“人文”的回归
其实,中国古人早有“人禽之辨”的智慧。《孟子》说“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这“几希”就是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这正是人区别于动物的“精神脊梁”。今天我们讲“以人为本”,讲“人民至上”,本质上也是在唤醒这种“人之为人”的自觉。
西方“神性人学”给我们的启示,不是要迷信icon宗教,而是要明白:人之所以高贵,不在于权力、财富或地位,而在于有超越本能的精神追求,有对他人痛苦的共情,有对公平正义的坚守。就像疫情期间逆行的医护人员,像扎根山区的乡村教师,像默默奉献的志愿者,他们用行动证明:人可以在动物本能之外,活出“神性”般的光辉。
站在文明的坐标上,我们比任何时候都更需要厘清“人”的定义。别让“动物化”的认知蒙住双眼,别让“物欲”的洪流冲垮精神的堤坝。记住:人不是动物,是能创造文明、守护尊严、追求意义的“万物之灵”——这才是对“人”最大的尊重,也是文明延续的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