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国家医改号召,解决百姓看病贵问题,医院特出台此内部不成文补偿办法。具体如下:
[0tfY0 1.凡在我院住院期间,对医疗服务稍有不满,同院领导“交涉”,即可予以人民币数千元补偿。
E.H,1 { 2.危重病人,死于医院,凡对服务稍有不满,不管是否合理、合法。只要家属认为不合理,就可同院领导“严正交涉”,至少获得万元不等丧葬费用,费用多少同交涉“严正”程度相关,治病发丧,一举两得。
$$bTd3N+ 此项政策,意在惠民,着实解决百姓看病贵问题,要以此做为发家之策的人,可太草蛋了。大家以后对医疗有什么不满,可如此“申请补偿”而不要找医生闹了,闹他们也没“补偿”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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