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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1年初中毕业与升学工作的通      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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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1-06-30
新华网讯:每年中考过后,一些普通高中和中职院校都将开展一场不见硝烟的招生大战来抢夺生源。近日,石家庄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做好2010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工作的通知》,针对中考招生中可能出现的种种乱象,对招生宣传做出了严格规定。 Ct B> s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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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石家庄市区一些高中学校把抢夺生源的战场前线推进到了周边县市。有的学校为了挖到优质生源,还派教师到学生家中苦口婆心地做思想工作。今年,石家庄市教育局要求,严禁市区普通高中学校到各县(市)进行招生宣传、组织生源,严禁普通高中学校派教师到学生家里做工作、搞宣传。同时还规定,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宣传,包括招生咨询、招生广告、学校简介和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途径进行的广告宣传,必须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Ifl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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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要求,石家庄市各学校搞招生宣传应以设咨询站和媒体广告为主。普通高中学校只允许在本校内设立咨询站,不得到其他学校、场所设站或派人员进行招生宣传,各咨询站招生工作人员还要佩戴标明姓名、工作单位、职务等内容的标志上岗。学校的宣传内容也应以本学校的办学理念、校园文化建设、教师风采、育人模式、办学优势和特色、教育教学改革成果等为主,严禁用虚假宣传欺骗考生。  `]%{0 R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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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1年初中毕业与升学工作的通      知 eA!aU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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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 D!:Qy@Zw  
    2011年,我市将继续实行与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相适应的中考招生制度。为做好今年中考招生工作,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11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精神,本着“积极推进、稳妥操作”的原则,现就我市2011年中考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eN/Jb;W  
(一)录取原则和依据 b c+' n  
1.普通高中录取原则: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积极建立和完善以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为依据的多元结构评价招生考试制度,改变单一的以升学考试分数为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 @-hy:th#  
普通高中招生实行分批次录取。同批次学校按照先录取公助生,后录取择校生的办法进行。同一批次公办普通高中按照招生范围、招生计划、考生志愿,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考生升学文化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等级在高中录取时的要求是: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考生的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等级不少于3个“A”且不得有“D”;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考生的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等级不少于2个“A”且不得有“D”。 n1H*][CK  
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公助生招生计划分统招生和分配生两部分,公助生录取按照先统招生后分配生的顺序进行。市区20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含精英中学)分配生招生办法详见附件5。 h.67] U7m  
2.普通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 lB-Njr  
(1)初中毕业生升学文化课考试五个科目的成绩和专门性发展素质评价成绩(总成绩650分)。 4EOu)#  
(2)初中毕业生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等级(在各区招办报名的社会考生不进行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 pRC#DHcHh  
3.五年制大专和普通中专录取的主要依据:初中毕业生升学文化课考试五个科目的成绩和体育成绩(总成绩630分)。 b^v.FK46G  
(二)招生办法 y"2c; *7[{  
1.招生录取职责划分:市区普通高中、市五十四中、辛集中学、正定中学、石家庄实验中学、元氏师范高中部的新生录取工作由市考试院负责;幼师、中专、中技和职业高中招生采取考试院统一录取和学校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县(市)、矿区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工作由所在县(市)、区教育局负责。 LE7o[<>  
2.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分配生招生办法: !l'Zar  
(1)2011年将市区范围内20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公助生招生指标的80%(精英中学150名),依据各初中学校毕业生人数,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该部分招生指标以下简称分配生)。分配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分别参照20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公助统招生录取分数线,下浮50分确定,实行分学校录取。市区20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下达到初中学校的分配生方案由市教育局确定。户口在我市,在外地就读初中,回我市报名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按同等比例享受分配生政策。 MFC= oKD  
(2)各县(市)所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分配生招生由各县(市)教育局将所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公助生”招生计划的80%,依据本县(市)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人数直接分配到有关初中学校,参照上述办法,实行分学校录取。 *@O;IiSE  
(3)辛集中学、正定中学、石家庄实验中学等3所学校面向农村县(市)的分配生计划和招生办法为:将三所学校公助生计划的80%,依据各县(市)应届初中毕业生人数,以县(市)为单位分别下达招生计划,再由各县(市)教育局依据所属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人数按比例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实行分学校录取;其余20%公助生指标实行统一录取。 (F @IUbnl  
(三)部分学校相关要求 9qw~]W~Nm  
1.直属学校和市内五区、开发区属中学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含分配生计划)由市教育局统一下达。2011年,市教育局继续对普通高中年招生规模过小(招生计划小于200人,且连续两年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完全中学和职普混合的高中阶段学校进行资源整合。 8} U/fQ~  
2.师大附中开办的林汉克高中“宏志班”招生执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面向全省招 收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贫困的应届初中毕业生50名;市十七中、市二十七中承办的“宏志班”招生执行省会文明办有关文件规定,面向我市所辖县(市)、区各招 收50名学生,市17中招生范围为:辛集、晋州、栾城、井陉、元氏、赵县、赞皇、高邑、新华、桥西、桥东、矿区12个县(市)、区;市27中招生范围为:平山、灵寿、行唐、新乐、正定、无极、深泽、藁城、鹿泉、裕华、长安、高新区12个县(市)、区。 ^!A{ 4NV  
市九中承办的“珍珠班”、市四十二中承办的“福彩助学班”、辛集中学承办的“珍珠班”面向全市招 收家庭贫困、学习优秀的初中毕业生各一个班,每班50人。市十五中、二十四中承办的“山区班”,面向我市山区县招 收家庭经济困难、学习成绩优秀的初中毕业生各一个班,每班50人。 u", [ulP  
3.经省教育厅审批的市区高中学校的国际班面向市区招生,招生计划等事宜执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 Y$(G)Fs  
4.经省教育厅批准的市15中空军飞行员基地班在全市招 收一个班,招生规模为40—50人。 Cnn,$R=/s  
5.市六中、市十二中作为艺术特色示范性普通高中,今年继续面向艺术教育比较薄弱的农村县(市)招 收艺术特长生,招生比例不超过该校高中艺术类招生总数的20%。师大实验中学面向市区招 收美术特长班2个,招 收学生60—80人。 w'UP#vT5&  
6.民办普通高中实行自主招生。在中考成绩公布后由学校自行组织录取,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学籍管理部门注册备案。 IRpCbTIXK  
7.各学校体育特招生招生办法另行通知。 |_O1 V{Q=  
五、组织领导与实施保障 9<R:)Df  
(一)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是一项影响面广、政策性强,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的大事,为保证该项工作稳妥进行,各县(市)、区教育局要认真研究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综合素质评价、高中招生录取等方面工作所涉及到的各个具体环节,按照本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制定实施方案,确保各项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n44j]+P  
(二)为保证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有序、有效进行,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成立相应的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细则并指导、督促所属初中学校认真完成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完成所属学校各类获得“A”等级学生的认定工作,接受咨询、投诉与举报,及时处理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中的问题。市教育局将对市区各类获得“A”等级的学生进行抽查或复核。 o:?IT/>  
各初中学校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严格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评价政策、要求完成本学校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每个初中毕业班成立测评工作小组,完成学生自评、同学互评工作。 C ZJW`c/  
(三)各县(市)、区要从全市教育大局出发,在确保义务教育入学的前提下,统筹兼顾普通高中、职业教育发展,同时有计划地不断扩大优质高中阶段招生规模,最大限度的满足人民群众需求。各县(市)、区要尽早谋划,合理调整学校布局,积极稳妥操作,根据实际情况整体整合区域内教育资源,尤其对因招生规模过小而停止普通高中招生的完全中学和实施职普分离的学校,要统筹安排现有在校生和教师,从根本上优化与提升整体办学水平。 7QQnvoP  
(四)建立和完善公示制度、诚信制度、培训制度、监督制度和评估监控制度,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县(市)、区要建立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综合实践与创新成果评价、学业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诚信机制。参与命题、审题、阅卷、综合素质评价、招生录取的有关人员,要签订诚信协议并建立诚信档案;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 dZZHk  
(五)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要严格执行“三限”政策,实行“阳光工程”,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程序、录取信息、咨询投诉渠道、违纪处理结果。  "d A"N$  
(六)加强中考招生宣传管理,促进公平竞争。各学校在招生宣传内容上要体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以人为本、全面发展”的宗旨,要重点宣传本学校的先进办学理念、校园文化建设、教师风采、育人模式、办学优势和特色、教育教学改革成果等,严禁虚假宣传。在宣传形式上,以设咨询站和媒体广告为主。各普通高中学校只允许在本校内设立咨询站,不得到其他学校、场所设站或派人员进行招生宣传,各咨询站招生工作人员要佩带标明姓名、工作单位、职务等内容的标志上岗。严禁市区普通高中学校到各县(市)进行招生宣传、组织生源,严禁普通高中学校派教师到学生家里做工作、搞宣传,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宣传,包括招生咨询、招生广告、学校简介和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途径进行的广告宣传,必须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宣传由市教育局普教处审批,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宣传由市教育局职教处审批。 &B))3WFy  
(七)切实加强初中阶段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行为。各学校要坚持把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工作落到实处。重申不得乱编、乱印、乱订各种复习资料;不得违反规定提前结束课程;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提前预选或让学生提前离校,要确保九年义务教育完成率。因初中毕业考试、升学考试实行“两考分离”,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必须采取有力措施,确保2011年初中三年级学生全部按时完成学业,并参加毕业考试,同时要对不准备升学的毕业生进行多种形式的职业技术培训和就业指导教育。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要给予全市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oT]ycz%  
(八)严格规范学籍管理。将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部分公助生招生指标分配到校,规范学籍管理是基础,各县(市)、区和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学校不得接收无学籍学生,不得随意转出或接收学生,严禁挂空籍和无籍就读,杜绝一生多籍或一籍多生现象。特殊情况确需转学的须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对违反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出现未经批准转出或接收学生、虚假中考报名等扰乱招生秩序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减少该校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分配生数额,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经招生部门批准,学生被高中阶段学校正式录取后,入学报到时需同时提交入学通知书、准考证、初中学生档案,初中学生档案由学生就读高中学校负责保存。 &=f%(,+  
(九)各县(市)、区要积极探索利用计算机及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初中学生综合素质、综合实践与创新成果及学业考试评价的文档电子化管理系统,从学校基层的数据采集、录入、管理、查询、统计、分析、上报各个环节,逐步实现分学期、分学年度对初中学生综合素质与创新实践成果评价情况、学业考试考查成绩等信息的过程性计算机管理。 tvd/Y|bV=  
建立和完善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相适应的中考招生制度,对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县(市)、区在贯彻执行本文件过程中,要注意不断研究和解决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总结积累经验,进一步完善初中综合素质评价在普通高中录取工作中的应用办法,为进一步改革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奠定基础。 KVK@Snn   
分配生资格 )&*&ZL0  
初中毕业生作为分配生时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WVrtYJu  
    (一)2011年应届初中毕业生,从初一年级至初三年级均在学籍所在学校就读。 Jap v<lV%  
(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级不少于3个“A”,且不得有“D”。 m^TkFt<BM  
(三)升学总分达到高中学校分配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 }b1P!xb!A  
四、录取工作 }+SnY8A=KZ  
(一)1中等20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分配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分别参照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公助统招生录取分数线,下浮50分确定。 5 bgx;z9  
(二)分配生招生工作由市考试院负责。具体办法是: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统招生录取结束后,由市考试院划定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分配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确定生源范围。根据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指标数和学生志愿,从具备分配生资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分学校择优录取。同一所初中学校分数相同的按照考生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文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控制分数线上考生数量少于分配生指标的学校,其空余指标将调整为高中统招生,集中使用,面向市区统一录取。 sUg 7  
五、有关要求 l!`m}$  
(一)分配生录取结束后,由市考试院将录取信息通知各区教育局。各初中学校要将分配生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录取名单在学校公示一周,接受学生、家长监督。 il:+O08_  
(二)将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公助生指标分配到初中学校是我市改革普通高中招生办法,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该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普遍关注。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辖区义务教育的管理,进一步重视行政区内义务教育资源整合、优化,努力推动区域义务教育向规模化、均衡化、优质化发展。 c0tv!PS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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