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正规农资部门购买。一些农民存在贪小便宜或者图方便心理,经常就近从一些进村入户的个体经营者手中购买廉价的农用物资,致使上当受骗,而且往往上当后无法找到经营者。
不索要、核对和不注意保存发票。购买农资时不注意索要发票或者索要发票后对品牌、规格型号等项目不进行认真核对,有的虽拿到发票却不妥善保管,致使日后出现问题时没有投诉证据。
不留取样品。对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贸商品,在使用前应提取样品封存,并贴上标签注明品牌、规格、批号、厂家,与购货发票一同保管好,一旦出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样品,以便解决问题。
不认真阅读说明书。对作物新品种、农药、化肥要认真阅读说明书。特别对播种时间、药肥含量、有效期限、稀释浓度、适用时间及方式等要严格按照说明书使用,以免导致使用不当造成经济损失。
出现问题不及时投诉。一些农民发现农田有遭受损失征兆时,不及时投诉,导致有关部门不能及时到现场勘验,不能及时准确处理有关责任问题。
不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一些农民发现使用的种子、化肥、农药等出现了问题,向有关部门投诉后就等待赔偿,不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将损失降到最低点,导致损失较大。
来源:唐山农业信息网 供稿单位:河北省土壤肥料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