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力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
日期:2005-8-11
为实现可持续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力改善城市的环境质量,我市决定今年建成河北省环保模范城市。为确保此项创建工作的开展,我市自去年就开始准备、谋划,制定创建方案,分阶段确定实施步骤。
按照省环保模范城考核指标的要求,结合本市现状,对已达标的指标要继续巩固提高,未达标项作为重点进行攻坚,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按照“标本兼治、堵疏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以大气污染和水污染防治为重点,加强生态建设,推广清洁生产,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强化监控能力,增加环保投入,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创建河北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目标的实现。
市政府召集环保局、发展计划局、经贸局、建设局、城管局、公安局、计生局、工商局、财政局、水利局、卫生局、电力局、广播电视局等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各部门协调联动,分工合作,根据实施方案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部门措施,定任务,定进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指标按时保质完成。
通过广泛宣传,营造“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我为家园做贡献”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自觉投入到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中来。通过全力创建使我市成为“天蓝、地绿、气爽、路畅、景美的生态型园林”新城市。
(辛集市新闻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