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悔老兄,本人对老兄的敬业精神由衷的表示钦佩,谁也不缺事管,咱们的目标应该是一致的,都 是为了把小区搞好,业委会和业主是一会事,业主委员会绝对是代表广大业主权益的.这我深信.但 物业公司毕竟是公司,公司是以赢利为目的的法人组织,其宗旨是以最小的投入换取最大的产出, ,矛盾在这.
看老兄上面讲的一期2/3的人交纳的钱却叫3/3享受服务,我可以不可以这样理解--物业 费缺位1/3,按3角/平方计划而现在只有2角/平方到位.我们享受的是2角/平方 的物业服 物务.如此说来交过物业费的每平方每月要退1角,未交的按 2角/平方催缴才是.凭心而论现在的服务水平1角/平方都不到.我初步设想了一下咱们小区物业有4人足够,有周师傅一个维修工,再有个象周师傅那样的看门的,再招两个象周师傅那样的,一个负责清院子,一个负责扫楼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