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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删除恶意捣乱攻击国家工作人员的帖子,并要求做封号处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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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1-09-03
版主,你好!
  大话辛集板块,发帖人:包青地,发帖标题:关注辛集法院,发帖时间:2011年9月2日
理由:此贴内容严重颠倒是非,有意掩盖事实,误导网民,诋毁法院及工作人员,并对国家工作人员进行人身名誉攻击,请求版主严查,并做删帖封号处理。  此事件是经人民法院及公安局严格按法律办案,并无违法行为,并且此案有院长及审委会的裁决书,并无发帖人所说的事实,发帖人对此事既不上访也不提出异议,纯属于捣乱行为,并在论坛歪曲事实攻击法院工作人员。请求版主严惩,此贴提名道姓诋毁法院工作人员,已经属于违规。
   此帖内容经多次删帖,但发帖人用不同账号多次发帖,还请版主严格管理此论坛,共同创建一个健康完美的论坛给善良的辛集网民享用。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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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1-09-03
将信将疑。
我知道,你在,所以我不回头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1-09-03
请问版主为什么到现在还没有删除,举报的的帖子?  请给个合理解释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11-09-03
   天朝 就是和谐  如果发帖人造谣 你们可以起诉他啊  判他造谣  再来要求删帖 。现在是权力社会 还是法制社会? 当然是什么社会P民们也是知道的
[ 此帖被辛籍浪子在2011-09-03 13:11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地下室  发表于: 2011-09-03
请查看本站管理规定,复制其中一段相关内容给你:

四、删除其他会员发布的主题贴。
   1.针对某单位的,内容有失实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当事单位需要删除时,需要提供对所述事情的单位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交监管部门的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做成电子照片,发电子邮件至 dhxj@xinji.org (该信箱为大话辛集版主公用)。同时请在站内事务发申请帖,帖子名称可为“**版面版主请进”内容之需说明针对贴的地址和发送电子邮件的时间。
   2.是否处理由版面版主裁定。版主将根据情况将最终处理结果回复在站内事务会员发的申请帖内。
   3.版面版主在得出处理结果结论后请通知总版主,沟通后方可删除。严禁私自处理。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11-09-29
社区管理员的头像好酷啊


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11-09-30
现在是权力社会 还是法制社会?

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12-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