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18日下午2点,法警大队接到民一庭石庭长紧急电话,第14审判庭一男子可能携带凶器。接警后,副教导员赵建明立即带领法警张晗、杨权携带安检器材赶赴14审判庭。在和主审法官赵彦表沟通情况后,命令该男子起身接受安全检查,该男子却拒不接受安检,并声称法院无权对其进行搜身。在向其讲明安检的法律规定及相关后果后,该男子仍拒不予配合,赵教导员果断决定对其进行强制安检。这时,该男子猛然站起,撩起上身的皮夹克,从腰中拽出一把尺余长铁斧,站在该男子身边的法警张晗手疾眼快,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把将铁斧夺下,法警杨权随即迅速将该男子控制,及时避免了一场有预谋暴力事件的发生。
为避免发生其他意外情况,赵教导员一面命令法警将该男子带到警务值班室进行讯问,一面协助主审法官对其他当事人进行了妥善安置。在警务值班室,法警又从该男子身上检出杀猪刀一把、折叠刀一把、头部已磨成尖形的大改锥一把,四把凶器均打磨的锃亮锋利。
经查,该男子因为夫妻感情不合发生纠纷,正在法院进行离婚诉讼。目前该男子已被司法拘留。
(辛集市新闻中心供稿)
信息来源:辛集政府公众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