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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曾经最感动我的一篇小说 梁晓声《鹿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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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7-03-06
鹿哨
                                梁晓声

傍晚,鹿群入圈了。
他,又坐在门坎上,斜靠着门框,吹起路哨来。
十九天了。
每天这时候,他都吹路哨。那是一种用鹿角磨制的小玩意,能非常酷似的模拟各种禽兽的鸣叫,能吹出优美的曲调。
看来这个吹路哨的人不喜欢模拟任何一种禽兽的鸣叫。也许不会?不过,有人知道,他会。而且知道,他能够模拟的极象。
那年轻的牧鹿女人知道。她甚至还知道,他十九天以来,每天吹的都是同一只歌的曲调。
他是吹给她听的。
她十分明白。
那牧鹿老人也明白。
那些鹿呢,好象也明白,他是吹给她听的,要么,他吹的时候,它们为什么瞪着美丽的眼睛,歪起耳朵呢!这些有灵性的动物!
他也明白。他明白他们不是原谅他,要么,他们何以会每天听他从傍晚直吹到入夜而毫无表示呢?
只有梅花鹿有所表示。每天他吹的时候,它们纷纷走到鹿栅跟前,探出头凝望着他。
十九天了。
他所吹的这支曲调,一天比一天愈加忧伤。
这支曲调,是当年来到北大荒的男女知识青年都喜爱哼唱的。据说是他们之中一位颇有音乐天份的人创作的。曲调非常抒情,歌词更加优美:
在这里,我聆听过山林的呼啸。
在这里,我欣赏过麦浪的波涛。
我来到北大荒,
爱上一位北大荒的姑娘。
我同她并肩坐在小河边,
我向她讲起我的童年,
她瞪着大而黑的眼睛,
痴痴地呆呆地望着我……
如今,难得再听到有谁哼唱这支动听的歌 。知识青年们差不多从北大荒走光了。象被一阵龙卷风刮来,也象被一阵龙卷风刮去。留下的,是他们当年作为垦荒者的种种业绩。还有,曾被他们爱过和爱过他们的北大荒的姑娘。
他,是当年来到这个北大荒的新建农场的三百名城市的知识青年中的一个。一年半以前,他撇下了临产的妻子——一位北大荒姑娘,怀揣一张准迁证,只身回到了他所熟悉的那座城市。
他曾劝说妻子一块跟他离开北大荒。
妻默默地听他劝说了半天,平静地问:“我能在城市落上户口吗?”
“能!让爸爸妈妈想办法。”
“我在城市能有工作吗?”
“你不必做任何工作。我养得起你。爸爸妈妈会在经济上帮助我们。”
“那,我成了什么样的人呢?一个城市的家庭妇女?”
“如果你愿意工作的话,爸爸妈妈当然也会替你想办法!”
“不,我不能离开。我是喝北大荒的水长大的,我是从小和鹿一块儿长大的。我不能离开鹿场,我爱北大荒。我爱鹿。北大荒的一草一木,都是不能连跟移到城市里、养活在花盆里的。”
他不能再劝说什么了。
她是北大荒的人,是北大荒的女儿。即使跟他一块到了城里,她的根也还是牢牢地扎在北大荒的沃土上。她也还会回到北大荒的。正如他自己一样,虽然在北大荒度过了整整十个年头,一有机会还是要回到城里去一样。
他一个人离开了北大荒。离开了鹿场。他没有勇气留下。
三百个都走了,只留他一个人的话,想到这一点,他觉得那是很可怕的。
……
一年半后,十九天前,他又回到了北大荒,回到了鹿场。一辆卡车顺便把他捎到了这里。他象路标一样站在这条公路的尽头,眺望着不远处的鹿场。想一步就接近它,又对它怀有深深的愧疚。一阵晨风过后,空气中吹过一种特殊的气息。是大森林带有淡淡的松香味的气息。是大草甸百花浓郁的芳香混合在一起的气息。是新开垦的荒原处女地潮湿的、陈年美酒般的气息。是吸收了公比拉河的惬人的凉意的气息。这几种气息象几种甘美的饮料调拌在一起,扑鼻而来,沁心润肺!这是他所熟悉的北大荒的气息!这种气息是北大荒人享受方面的一种特权!鹿场那里,正冒着袅袅炊烟,偶尔传来一两声雄鹿的吟叫。鹿叫声令他格外亲切,他的心顿时激动起来!马上就会见到妻子和儿子了!儿子!他还没见过一面的儿子!他不能想象出儿子会是如何的一种小模样,倒是立刻联想起鹿场那头叫“小东西”的幼鹿。他离开鹿场的时候,“小东西”刚出生两个月,活泼极了,一双眼睛象黑玛瑙似的,喜欢注视人,并对人投以信赖的目光。而儿子,却还在妻子的腹中……
他情不自禁地朝鹿场大喊:“我又回来啦!……
他拔腿 朝鹿场飞奔过去,一声接一声呼唤着妻的名字。他气喘吁吁地来不及平息一下心跳,便迫不及待地推开了他非常熟悉的那幢用整根的圆木建造成的小屋的门。那小屋曾经就是他温暖的家。他和妻在这里共同生活了四年。一个大城市的知识青年,在北大荒安家落户,那并非一件容易的事呀!一年四季的蔬菜,得春天自己种下去,秋天自己收回来,冬天自己储藏,这里,没有影剧院,没有公园,甚至,没有理发店,浴塘……即使买一颗纽扣,也要托人到场部的商店捎回来。冬天,北大荒漫长而寒冷的冬天,每隔一个月,他和妻就要拖着爬犁,扛着大锯,到山上去伐一次烧柴。饿了,扒个雪窝,拢一堆火,烤两个冷馒头。渴了,抓几把雪吃。那时很苦的四年啊!是生活在城市里的年轻夫妻们无法想象的,就是喝一口开水,也得付出劳动……然而,他和妻相亲相爱,情投意合,那也是他一生中非常幸福的充满了古朴诗意的一千四百六十几天!生活愈艰苦,感情愈重要。它成为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味精”。
妻不在家里。
一个孩子躺在炕上。睡的正甜。
他的目光一落在孩子身上,屋里的任何其他东西便在他的视线之中不存在了。轻轻得走到炕头,俯下身去,啊!一张多么可爱的小脸啊!他从这张小脸上看到了自己的特征,是儿子!他顿时体验到一种做父亲的本能的冲动!小脸蛋多么细嫩!多么红润!那两个深深的酒窝,天生就是让人们去亲吻的!他按捺不住自己的感情,将自己的脸紧贴在儿子的小脸蛋上,一下接一下的亲吻。
儿子醒了。
儿子挣开了眼睛!黑白那么分明!象妻子的眼睛!儿子眨动着眼睛,注视着他,迷惑、吃惊、害怕。
“哇……”儿子哭了。
]儿子不认识他。
他一时不知所措,将儿子抱了起来,拍着,晃着,哄着:“噢、噢、噢,好乖!别哭!别怕!爸爸抱着你!……”
儿子哭的更凶,两只小手使劲推他的下巴,喊叫着:“妈妈、妈妈、妈妈呀!……”
“啪!”是什么东西落在地上的声音。他抱着哭叫的儿子转过身——妻子站在门口,干柴散在她的脚旁。
妻子注视了良久,口中才轻轻吐出两个字:“是你?……”
她的身材还是那么苗条,想一株挺拔的小白桦,她的脸还是那么清秀,那么红润。北大荒的年轻女子的脸都是那么红润,就象大草甸子里盛开的百合花。她,仍是一年半之前的她。只不过在少妇的特有资韵之外加添了年轻母亲的庄重。而这种变化,也许只有他才能观察出。
他,笑了。笑的那么不自然,连他自己都感到了这一点。
“这小家伙,不认识爸爸!我还不知道他叫什么呢?你给他起了个什么名字?”他掩饰着自己的局促,向妻子发问。
她,从他怀里抱过儿子。儿子立刻不哭了,将头扎在妈妈怀中,用陌生的眼神偷偷窥视他。
“好乖,叔叔喜欢你。”
妻的一句话使他塄住了。
她不让儿子叫他“爸爸”,而叫他“叔叔”。对于一个初次做父亲的三十二岁的男子汉来说,难道还有什么事比这更令人悲哀的吗?……
妻,放下儿子,抱起刚才散落在门口的干柴,向灶间走去。一会儿,她端出一盆水,放在一只没有油漆过的白桦木方凳上“洗脸吧。”水温温的,洗净了旅途中的满面灰尘,感到脸上的肌肉不再是绷紧的了。
他端起盆要去倒水,她拦住了他:“我去。”
妻又将一碗水冲蛋放在桌上:“吃吧。”
他仿佛又回到了一年半以前的生活中。那时的每一天都是这样开始的。妻常说的也是这样几句话:“洗脸吧”,“吃饭吧”……而那一天,这些简短的话中,令他有一种十分疏远的感觉。如果在每一句话前都加上一个“请”字,使他简直怀疑自己是身在旅馆,而妻不过是一个周到有礼的服务员。
喝了蛋汤,肠胃温热了,舒服了。放下碗,他的目光不由自主地投到妻子身上。
妻,避开了他的目光,转过身去。
“你换一下衣服吧。”
妻找出一套叠得整整齐齐的衣服,放在炕上,那是他没有带走的一套衣服。她又走出屋去,显然在回避。
他又一次感到自己的心被深深刺伤了一下。
儿子,站在桌子旁,还不及桌子高,瞪着懂事的猜测的目光,一会儿望着妻,一会儿望着他……
屋外,远处的什么地方,传来一种奇特的声音。那时一种低沉而悠长的声音。那时一种萧吟般的声音。那是鹿哨的声音。
牧鹿人就是用鹿哨召集或指挥鹿群的,也是用它来彼此取得联络的。
妻,听到这种鹿哨声,立刻走到儿子跟前,背对儿子蹲下身去。儿子习惯地伏在妻的背上。妻用兜带利落地将儿子缚在身上。
“我,该放鹿去了。”
妻看了他一眼,迅速走了出去。
一声唿哨,一匹白马不知从什么地方跑过来。妻在门外翻身上马,呼叫一声“噢——嗨!”转瞬,一阵蹄声,如鼓般,鹿群从门前奔驰而过,象一片彩云,又象金色的流霞。
白马引导着鹿群飘向远方,儿子,在妻的背上,一耸一耸地颤动着。
“呜——呜”
鹿哨的声音,那么悠长,那么悠长……
这就是他和妻分别了一年半之后,相见在北大荒第一天的情形。倘若没有那封信,那封写给妻子的最后一封信,相见的时刻,该会与此多么不同啊!妻,也许仍然只说那几句普普通通的话,“洗脸吧”,“吃饭吧”……但这几句话中,一定会流露出许许多多的温情!一定的!他,却无权责备妻子。
他真追悔莫及啊!
离开北大荒之后,他和妻仅通过三封信。在最后一封信中,也试探地向妻提出了离婚的意思。他不是陈世美,离婚?!天晓得!他一想到这件事,连自己都 怀疑自己是否当真写过那样一封信!怎么解释呢?我们不防这样设想,如果李甲不是遇到了孙富,也许不至于把杜十娘以千两白银卖掉;如果他的父亲、母亲、哥哥、姐姐、亲戚、朋友们不是那样整天地象说客一般责怪他;怂恿他;逼迫他,他一定不会做出在感情上如此背叛妻子的事!他一回到城市里就陷如了他们的重重包围之中。他们用善意和关心对他苦苦相逼,使他精神上备受折磨。他们向他指出他现在这种夫妻关系将给他今后的生活带来多少多少麻烦。他们向他应偌将给他安排如何如何理想的职业,离婚后再给他找一个如何如何漂亮的妻子。他们甚至对他表示,能够理解他在当时情况之下和一个北大荒姑娘的结合。年岁到了嘛,生活上有个伴侣总能得到点体贴、温暖,感情上的安慰。可如今时过境迁,总得现实一些嘛!何况,她自己不愿离开北大荒……
不久,他收到了妻寄给他的一个包裹——二斤黄岑,是给他治胃病的草药。在北大荒和妻共同生活的几年中,她一直亲自给他采集这种草药。每天晚上在他临睡前给他熬一碗药汤。多亏妻的精心照料,他很严重的胃病才痊愈。只有在婚后,他才懂得了什么叫爱情。妻对他的爱是很特殊的爱。那时一种包含有母亲成份内的爱。他自信世界上只有一个妻子能够那般爱她的丈夫,也只有一个丈夫能够得到妻子那般的爱。那便是他和她。
他急切地在草药中寻找,希望找到她写给他的一封信 ,或者一张纸条。他所需要的不是治胃病的草药,而是她写给他的话。哪怕仅仅一句话,一句诅咒或责骂他的话也好!
他只找到了一张证明。
一张盖有她自己和农场印迹的证明——同意离婚的字据。
他如愿了。他失望了。
他原以为,她一定会给他写一封很长很长的回信,象所有遭到背叛的妻子那样,用刻毒的字句辱骂他,或者用最动听的词字感动他,甚至可能找到城里来登门哭闹不休。
他想错了。
在这一点上,他竟是那么不了解妻子!
他的妻子,一个仅有小学六年纪文化程度的北大荒姑娘,对待爱情竟是如此的无私,如此的庄严,如此的心胸!对待生活竟有如此坚定的独立性!
他愧悔极了!
这张离婚的字据,起到了相反的作用,所有那些包围着他的人们,那一切自以为对生活很有卓识真见的理论如种种劝阻,都变得那么苍白无力了……
他又回到了北大荒。
他们,那位牧鹿老人,那几位牧鹿姑娘和妻子,并没有对他的回归表示出什么明显的惊诧。更没表示出什么明显的恶意。他被安顿住下了。和牧鹿老人住在一起。鹿场的每一个人对待他的态度与其说是热情,莫如说是周到;与其说是周到,莫如说是礼貌;与其说是礼貌,莫如说是保持一种不伤害他自尊心的距离。就连那些他曾经牧养过的梅花鹿,也只允许他靠近它们而不接受他的亲近。
只有当妻不在时,他才怀着复杂的心情,走进妻的屋里,轻轻抚摸着一件件白桦木制作的、没有油漆过的家具。有一次他甚至在炕上躺了一会儿,头枕着松软的麦麸枕头,枕上散发着他熟悉的妻的发味。多少个夜晚,他和妻并枕着一只枕头,喁喁絮语,或者静听夜风摆动树叶的细碎声响……
只有当妻不在时,他才怀着复杂的心情,将儿子拉到身边,蹲下去,盯着儿子的小脸,对儿子说那句儿子每一次都摇头拒绝的话:“叫我一声爸爸,啊?”
十九天了。
每一天傍晚他都吹鹿哨。
第一天傍晚,那几位牧鹿姑娘在宿舍前洗衣服,编柳筐,绕毛线团,看书,她们不时的悄声交谈几句,不时发出一串串欢愉的开怀的笑声。她们谁也没有注意到,或者说有意不去注意到他是那么孤独、那么忧伤地坐在门坎上。他被置于她们的快乐之外,当他用鹿哨吹起那支歌的曲调时,她们纷纷站起身,一个接一个地走进宿舍里去了。
只有那牧鹿老人,坐在大树下吧哒吧哒地吸着烟锅,似听非听地望着大草甸出神。
后来几天的傍晚,他再吹起鹿哨的时候,姑娘们不躲到宿舍里去了。她们不再发出笑声,她们开始向他瞥上一两眼。
最近几天的傍晚,他再吹起鹿哨的时候,她们竟也跟着低声哼唱起来。
十九天了!
每天傍晚,当他吹起鹿哨时,他所凝望的那个窗口,便探出妻的两手,从里面将窗子轻轻关上了。
窗子关上了,也不能将鹿哨的声音关在外面。他望着关上的窗子,每天从傍晚直吹到入夜。
他吹得愈加忧伤,也愈加动人听了。
牧鹿老人似乎听出了什么门道,对他说:“吹吧,吹吧,只要诚心诚意地吹,人家总会愿意听的!”
他感动极了!
他觉得牧鹿老人的这句话是别人对他说过得最知心的话。
今天,这第十九天,是他情感上最大满足的一天。
他跟随牧鹿老人去放鹿,一只从山林中窜出来的野猪,将鹿群惊散,在追逐鹿群时他从马背上跌落,摔伤了脚髁。
妻把他扶上了自己的马背,送他回鹿场。
他双手揽着妻的腰,揽抱得那么紧,好象生怕再从马背上掉下似的。
白马驮着她和他,好象理解他的心情似的,四蹄迈动得那么懒散,那么缓慢。
“你哭了?”妻问。
“没,没哭。”
“你的眼泪,把我的衣服都弄湿了。”
他将脸贴在妻的背上,禁不住低低哭出声来。
哭得心里真畅快呀!
妻叹息了一声。
“抱紧我。抱紧,我要放马跑了!”
于是妻飞快地奔向鹿场。
他将妻抱得更紧,更紧……
这第十九个夜晚,夜幕降临的好快啊!
这第十九个夜晚,月亮好大好圆啊!
这第十九个夜晚,草甸上吹来的风好凉爽啊!
这第十九个夜晚,四周为什么这般静!
这第十九个夜晚,北大荒的夜晚,迷人的夜晚!
笔架山毗连的三座峰峦,象三位亲密并立的少女的剪影,在被月光辉映得湛蓝的夜空,显出清晰秀丽的轮廓来,弯弯曲曲的公比拉河,河面象浮着一层水银,由西向南缓缓流淌。只有大草甸子显得昏暗,也显的神秘,那些栖息在水塘的野鸭和大雁,该是一双双一对对互相依偎着,将头扎在翅膀底下,做起什么美好的梦来了吧?
鹿哨声,那么美妙,那么美妙!那么动听,那么动听!那么悠长,那么悠长……
姑娘们,还没有回到宿舍里去,她们坐在一起,你靠着我,我靠着你,轻轻地唱:
我和她并肩坐在小河旁,
我向她讲起我的童年,
她瞪着大而黑的眼睛,
痴痴地呆呆地望着我……
牧鹿老人吸烟锅时发出的火光,在附近一闪,一闪……
月光的银辉,从窗口洒进屋里去。
窗前,坐着他熟悉的那个秀美的身影……
他吹着,吹着,吹着……
“叔叔,妈妈叫我送给你吃。”
儿子,不知从什么时候走到他跟前,手里端着一个饭盒。
“什么?……”
“嘟柿。糖拌的。”
啊!嘟柿!这种北大荒特有的小野果,象葡萄,象草莓。他已经有一年半没有吃到过了。
它是甜的。
它含有酒力。
它能够醉人。
他曾经在野地里吃醉过一次,倒卧在柿丛中。是妻把他背到了鹿场。不是妻发现了他。也许他早就喂了狼。从那以后,他和她相识了……
他接过饭盒,觉得这一饭盒嘟柿那么沉甸甸的。
这北大荒到处生长的野果,此刻得来费工夫!
姑娘们仍在唱:
在这里,我聆听过山林的呼啸,
在这里,我曾欣赏过麦浪的波涛,
……在这里,他曾得到过荣誉、尊敬、信任、爱情……
他要重新得到这一切,在这里,他也曾经受过十分艰苦的生活的磨练和种种意志上的考验。因为有后者,前者才更宝贵。
他贪婪地、大口大口地吞吃着拌了糖的嘟柿。
他真希望象当年那样再醉一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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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已经来了,春天还会远吗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07-03-06
18年前看到这篇小文,非常喜欢,那时候不能下载,于是一个字一个字的抄下来。而最近因为想起了好多的往事,因为心里充满了浓浓的爱意,于是又一个字一个字的在键盘上敲出来。
请珍惜你的所有。
冬天已经来了,春天还会远吗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07-03-06
[ 此贴被糖葫芦在2007-03-06 14:30重新编辑 ]
冬天已经来了,春天还会远吗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07-03-07
没人欣赏???
冬天已经来了,春天还会远吗
只看该作者 地下室  发表于: 2007-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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