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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冠自燃火冒三丈 厂家回避原因拒绝赔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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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7-05-06
  本人洗世巧在二零零六年八月十八日在广州市芳村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皇冠牌2.5小轿车号牌为粤EW6100号,含上牌价共人民币339000元正(大写:叁拾叁万玖仟元正),第一次首保养也是返回广州芳村丰田公司做的,时间为二零零六年九月十六日,行程为2327公里,在当月的十八日晚上七点十五分我夫妇俩将车开回车库并将库门关好才回家,直到当晚的十点十分左右邻居发现车库冒烟,他马上通知街坊及报警,后经街坊告知我才知此事,于是我马上拿起遥控器冲下楼,看见车库已经有很大的浓烟冒出,周围已是围观的人群。当我距车库约十几米时把车库门打开那时的火及烟更厉害,库门升至一米左右就停止了,那时消防队也到位跟着扑救直至把火扑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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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后我通知芳村丰田公司,第二天,消防部门派人到现场取证及探测,广州芳村丰田公司也有派人进来取证探测,续后的第二天芳村丰田公司又有技术人员、专家及售后经理等再次现场探测,处理结果如何他们并没有告知我,事后我打电话给售后经理黄自力咨询,他的回复是一切按消防认定结果处理,如消防认定结果是他们的责任问题那他们就会马上作出赔偿处理。当时我是相信他的承诺的,直至十月二十六日消防结果出来了并认定该起火灾是由于该车发动机电气线路故障所致的.我第一时间传真给芳村丰田黄自力经理并与他商讨理赔问题,当时他又把传真传向厂家,在十一月二日芳村丰田公司与厂家的技术人员、专家又进来取证探测,但是对取证及探测结果理赔一事绝口不提,之后我多次打电话给芳村丰田公司黄经理了解事情理赔问题,但他又以厂家正在商讨等为理由不作处理,直至十一月十五日我主动与芳村丰田公司商讨赔偿问题,但他们都是以厂家未作回应不作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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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要求面见总经理他们又以总经理外出为由不见,种种理由都是不作正面的答复,后来他又说要申请重新对这起火灾原因认定,并在十一月六日提交了申请,事至十一月二十八日佛山市公安消防局派出火调技术人员会同厂家的技术人员重新对车辆的痕迹复查,事过数天我在十二月十三日打电话给芳村丰田公司经理黄自力咨询重新认定的结果如何,但他不作正面答复。经我多次打电话最后他终于在晚上的六点三十分打电话告知我重新认定书已出来,我问他的认定结果如何但他总不作回答,直至我迫不得已将车拖到广州市芳村丰田公司门口进行索赔他们才给我函复,原来此函的认定已经讲清了事实的全部,经查明这起汽车火灾事故的认定是为该车发动机电气线路故障所致,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结论正确。那为什么芳村丰田公司总是不给我一个正面的事实答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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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多次的交涉无果我表明要让媒体及各方为我评理争取我的消费权益,他又对我说媒体及各方都是无用的,解决不了,无须把事情让媒体知道。无奈直至在十二月十九日南方日报在广州新闻民生版登出后,芳村丰田公司的总经理(周总)才亲自与我交涉,在十二月二十二日晚上约十点二十五分芳村丰田公司的周总经理直接打电话给我说问题终于得到解决了,他们同意在十二月二十五日到二十七日肯定给我一个很满意很合理的赔偿方案。谁知道在十二月二十七日芳村丰田公司的周总经理又向我再次提出一些其它无关的要求对赔偿只字不提,并表明厂方称火灾原因证明不能作为赔偿的依据!
  事以到此,丰田销售商已经来来回回耗费了我四个多月的时间,却没有一个真正能让我们消费者觉得放心的承诺或方案,所做出来的只是推卸责任和拖延时间。身为一个总经理说话不负责任,不面对事实的真相,怎样对得起广大消费者!我们的消费权益在那里?你自己销售的产品售后服务又如何?难道我们的消费者注定是要给你们大公司捉弄的吗?所以为了维护我们的消费权我诚恳地敬请各方公证部门及各大媒体为我们的消费者争取一个合法的消费权,以上所说的是事实全部,绝无虚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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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静致远,淡泊明志”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07-05-06
活该,没有改,还敢买小日本的垃圾!!!!!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07-05-07
同意楼上的说法
嘿嘿~~~
^_^我恨我痴情^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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