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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创]]辛集市第一医院产妇死亡实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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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6-04-17
                    辛集市第一医院产妇致死实录 !jX4`/n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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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4月13日,辛集市第一医院妇产科发生了一起产妇致死案,不明白真相的人以讹传讹,扭曲了事实和道义情理,对已亡产妇及其家属造成了伤害。医生的职业固然神圣,白衣天使很辛苦,值得人们尊敬,但是毕竟还有例外,事实真相如下。 A(6xg)_XQ  
        产妇刘某,28周岁,辛集市人。预产期为4月16日,产前身体健康且无任何遗传病史。产妇于4月9日在辛集市第一医院,4月10日在石家庄妇幼医院分别做了产前检查,经查均无异常。 Lrz3   
        产妇刘某于4月12日6:00左右体感微痛,6:20家属陪同赶到第一医院,于7:00左右办理好住院手续,做完产前检查后,安排于妇产科51床待产。 4 k}e28  
        4月13日1:30左右,产妇刘某感到不适而进入待产区左右,陪床人为梁某,即产妇的婆婆,做过简单的检查后,2:00左右进入产房,接生的是两位医生和一位护士。起初医护人员在聊天和玩手机,产妇疼痛难忍,医嘱让产妇自己像大虾一样摆姿势用力,让梁某去配合她。梁某心疼儿媳,看到儿媳疼痛难忍时,梁某和产妇一直主动要求医护人员进行剖腹产,医护人员不同意,理由是  ma  zui  师不会来ma   zui,必须要顺产。产妇硬撑着,医护人员助产时,医生让护士来剪开产媒,手术剪很钝,剪了三次换了两把剪刀才剪开了。护士用纱布清理血迹时,医生还抱怨护士把血溅到了衣服上,期间未留意观察和问询产妇的情况。在第一医院后半夜生过小孩的人大概都有体会,一小部分医生爱搭不理,一有不高兴就斥责呲嗒你,总是显得不耐烦,家属只是担心产妇和婴儿从来都是忍气吞声,无所适从。 UP1?5Q=H]Q  
        不管如何,产妇于3:20顺利诞下一个男婴,母子生命体征正常。产后,医护人员要求梁某包裹小孩,要求梁某盯看产妇输液,要求梁某按摩产妇子宫,要求梁某按压产妇乳头。当时陪床人只是梁某一人,非常忙活,部分医疗护理工作都是梁某完成的。 Q}%tt=KD  
        梁某看到母子平安,终于松了一口气,但是在3:40左右突然发现产妇在出血,产妇也意识清醒的感觉到了,于是梁某立刻通知医生。医生应该知道并且肯定知道出血的严重后果,但是没有引起重视,要求手术室外的师某,即产妇的丈夫签字,并未详细告知情况和后果。在5:00之前,医生只是采取了简单的措施,以口服,肌注,按摩和刺激为主,当时产妇失血有2500+ml了,生命垂危,并没有进行输血处理,理由是没有血源。直系家属要求特事特办直接采血供产妇,遭到了拒绝,可能是怕血源未经检验传染疾病。直到5:00左右,医护人员给产妇下了病危通知书时才开始给其输血。但是抢救的黄金时间已经失去。输血途中,时输时断,血源不足,耽误急救。情况恶化到6:00之后时,医院才组织了大批的医疗力量介入急救。某家属接触到一位刚介入急救的医生,医生暗地里告知做好别的打算,生命特征不明显了。7:00左右,院方要求进行子宫全切术,部分家属已经绝望,但希望还有奇迹发生,积极配合同意,整个过程没有干扰急救。手术一直持续到12:00才结束,12:05分,产妇宣告死亡。手术室外的几十个家属闻讯悲痛欲绝,一条鲜活的生命,昨天还可爱可亲,今天本来要尝到初为人母的喜悦,就这样一点一点的消亡了。 cleOsj;S  
        事后,医护人员和院方领导不再出面,也没有解释缘由,几十个家属被搁置。家属找寻无果,档案和病例也找寻不见。直到家属报了110,民警赶来,一位副院长才接见了家属。家属期待一个解释。 Hy; Hs#  
        副院长讲了几点:1.产妇死亡,医院很抱歉,在6:00的时候组织了大批的专家医师急救,还电话咨询了省级专家,已经尽力了,不排除是羊水栓塞。2.家属可以找一个中间人来和医院谈谈赔偿事宜。3.也可以走司法鉴定程序。 O0l^*nZ46t  
        家属代表认为:1.从3:20一直到12:00如此长的时间里,最后竟然来了个不排除羊水栓塞,一点都没有说服力,还组织什么专家医师大会诊,连是不是都没有确定,况且急救时,也没有哪位医生告知说可能是羊水栓塞,如果告知的话,家属一定要求立刻转入省级医院,现在人死了,子宫也切了,并且没有进行封存取证。2.院长说可以找一个中间人谈赔偿事宜,那也就是说医院承认自己有过错,如果没有过错不会如此说了,你自然死亡谁会要求你来谈事。3.关于司法鉴定,家属认为暂时保留权利,但是不保证不用,司法鉴定针对此案没有很大的依据性,鉴定在一定程度上只是推定一个结论,并不能十足的还原所有的过程和程序,院方的主要责任在于过程处理的失当。医院也绝不会在司法鉴定上给平常老百姓留下任何把柄,可以说从6:00到12:00的时间里完全可以把事情处理的滴水不露。4.事发后,从6:00以后的急救根本没有实质性的意义,一个具备简单医务常识的普通人都能明白,真不明白院方在做些什么。在产妇失血的时候,血源供应耽搁时间过长,最后这样那样把产妇折腾的不成样子,有用吗?5.当天晚20:30左右,家属在信息室等待4小时,通过正式手续拿到产妇的病例资料,但是只是拿到了死亡记录,检查单,化验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手术同意书,其他的诸如医嘱单,手术及ma  zui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等,均没提供。 hP?fMW$V  
        家属还认为院方在如下几个方面存在重大过失: e&Y0}oY  
        1.医护人员对产妇和家属漠视不负责,不能换位思考事若己出,医风医德有待提高。 ^~ =9  
        2.产妇和家属产前放弃顺产,意志明确主张剖腹产,医护人员要求顺产,申辩为ma  zui师不来mazui,严重违背当事人意志。 'E;W  
        3.产妇出血是家属发现并告知的,医护人员并没有进行产后监控。 A//?6O Jx?  
        4.医护人员发现出血时,处理存在严重过失,没有果断响应,采取了简单的医疗措施。 dFW=9ru+MQ  
        5.手术的协调性怠慢,血源无法及时提供,中途血源有过中断。 mxTk+j=  
        6.抢救时没有立即启动紧急预案,6:00才启动,严重滞后。  |qcD;  
        最近,在网络上有人妖魔化家属,实质上并无打砸影响医院秩序之说,家属缺少一个说法,没有人答复,家属为自己的家人主张人权和尊严,宪法都在保护,谁还敢来反对,医院并无积极组织商洽,是家属找寻的结果。 IxSV?k   
        最后一个问题,关于羊水栓塞一说,院方在后期处理事情时才一味主张,换取社会同情和自己的声誉,那么,入院检查时你没有说,急救时你没有说,产妇死亡时你没有说,死亡记录里你没有说,诊断证明里你也没有说。你给家属的是沉默,给社会的是和谐。 %(m ])  
       总之, 这起医疗事故,起源于医护人员的道德缺失和漫不经心,起源于医院的粗放管理和蛮乱无章,也起源于家属对辛集市第一医院不应该有的信任和妄想。生孩子本身是一件欢天喜地的好事,不曾想过花钱把命丧,父母痛失爱女,丈夫永失挚爱,最是可怜嗷嗷待脯的婴儿无缘母面,刻骨而铭心… >X}{BDMb.  
         6/ g%\ka  
         u/^|XOy  
         ZwI 1* f  
   )-P!Ae_.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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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6-04-17
衷心感谢一直关注产妇死亡的父老乡亲们!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6-04-17
        强盗通常只在晚上作案, gtU1'p"  
  医院却全天候抢钱; 9Ld9N;rWm#  
  强盗风里来雨里去四处流窜, IhonnLLW  
  医院冬天暖,夏天凉,环境优雅; y0q#R.TOm  
  你把钱交给强盗是为了活命, WO</Q6+  
  你为了活命而把钱交给医院; Ueyw;Y  
  强盗只能抢光你身上的财富, n[k1np$7?6  
  医院却能抢光你一生的积蓄; jp<VK<s]  
  强盗只会逼你掏钱, gp  
  医院却能逼你借债; T-L5zu  
  你碰上强盗作案可以破财消灾, 6v z1*\:H~  
  你碰上医院抢钱却得倾家荡产; )q^ Bj$  
  强盗作案时胆战心惊小心翼翼, Q |hm1q  
  医院抢钱时理直气壮无所顾忌; P;91~``b-  
  强盗还怕你人多势众, ] pPz@@xx  
  医院连民工也照抢不误; e1 a*'T$z  
  你被强盗抢了可以报警, /)#8)"`nT  
  你被医院抢了只能认命; crmUrF#  
  强盗作案时把自己打扮成魔鬼, @ RR\lZ  
  医院抢钱时把自己伪装成天使; xxX/y2\  
  强盗抢光你的钱他逃跑, 0Qd%iP)6  
  医院抢光你的钱你滚蛋; U{1z;lJ  
  强盗钱抢多了叫数额巨大得枪毙, 8[5|_Eh+  
  医院钱抢多了称贡献突出受表彰; KsdG(.I+ek  
  你把强盗杀了叫正当防卫, TQ9'76INb  
  你在医院宰了医生叫违法犯罪; ?C;JJ#Ho  
  医院一辈子也许不会被强盗抢, WYIw5 jzC  
  强盗一生中肯定会被医院抢; D[Iq n  
  医院上辈子肯定是强盗, F|eu<^"$ H  
  强盗下辈子一定想当医生。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16-04-17
原来如此,第一医院太可恶了!

只看该作者 地下室  发表于: 2016-04-17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医院想推卸责任是不可能的,毕竟一个28岁的80后死在了医院,愿死者一路走好,关键是可怜的孩子一出生就没有了妈妈太可怜了。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16-04-17
楼主能不能保证您对这件事情的描述是客观真实的?如果您的描述和原来其他帖子里说的有所出入,是不是以您这次说的为准?

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16-04-17
回 风中的雨衣 的帖子
风中的雨衣:楼主能不能保证您对这件事情的描述是客观真实的?如果您的描述和原来其他帖子里说的有所出入,是不是以您这次说的为准? (2016-04-17 09:19)  c~oe, 9  
s5.k|!K  
这件事情的描述是客观真实的!

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16-04-17
要让更多的人了解真相以免误入其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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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醒:谢谢您的回复内容,这是对楼主者莫大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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