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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塔东头的钉子户,你这是引起公愤了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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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8-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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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8-01-03
肯定是钱没给到位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8-01-03
🐯🐯🐯🐯🐯🐯🐯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18-01-03
这是开发商写的,挂羊头卖狗肉! ],?rFK{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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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地下室  发表于: 2018-01-03
产权是自己的,双方需要协商好。没有理由邻居让走就搬走的道理。关键在沟通。理解万岁。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18-01-04
这个事首先要依法进行,肯定人家的产权是合法的,赔偿也要有法律法规依据,要学会换位思考,不是谁家的房子,肯定愿意赶紧弄清,但是要考虑人家的诉求,听听人家的道理。另外,房主也要适当体现一定的灵活性,要本着解决问题的精神,差不多就行了,不要搞成治气和对抗。看准大局和自己的处境,毕竟那一块将来就是绿地,并不是开发商拆了你的房子,原地盖上门店。假如将来一条大街绿化带唯独堵着一处房子,确实不是个事吧,就是中央领导看到了,也不见得就觉得这样依法维权好,支持吧,法律还不是人制定的?再说法律多了去了,还有解释权呢,不信长了你能就站的住,既然你的最大依靠还是基于法律,宪法,物权法,那就最好咨询清楚律师。有时候即便有一定道理依据,你要是死磕到底,不闹心吗,能过个平静日子吗?再说人家又不是唯独欺负咱一家,咱面对的是各级政府,是公益建设,是市民们的盼望,不可能是纯粹和开发商之间的利益较量,所以长期下去,影响全家人的心态和生活。咱维权目的不就是为了一个好的生活条件吗? !xIK<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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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18-01-04
难道所有的住户都给的赔偿多,就你这户给的少?

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18-01-04
这个还得一视同仁,要那样后边的多,谁先同意的少,就没有完了。 4U;Zs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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