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钉子户的不合理之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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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64楼 发表于: 2012-12-15
引用第59楼还休于2012-12-14 19:48发表的  :
这位老哥,真的不敢苟同,自由也是有限度的,也是有边有沿的,哪怕他是在法律保护的范围之内,自由应该在道义的规范之内,这和朋友妻不可欺是一样的道理,和朋友妻通奸是个人的自由,也并没有违法,但为何受到大家的唾骂,因为它违背了道义,所以不要总是标榜自由,也不要强奸民意。 K5jeaz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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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65楼 发表于: 2012-12-15
引用第62楼还休于2012-12-14 20:07发表的  : Uqy/~n-v<  
拆迁改造是互惠互利的好事,没有利开发商不会拆迁,每有益村民们不会搬迁,毕竟改造后,村民可以住上宽敞的楼房,有一个不错的居住环境,不再烧煤取暖,不再担心一家妻儿老小是否会煤气中毒,不再为雨雪天而发愁屋顶是否漏雨,我们应该用积极的心态对待拆迁改造,而不是消极对抗,用阴暗的心理看待社会,我们的社会各种法律规章还不很健全,贪官污吏也还很多,为富不仁者也大有人在,但这都不应该是抵抗拆迁的理由,补偿的不合理,不公正我们应该正面提出自己的理由,我想,开发商也会认真考量的,个人拙见。 ?)(-_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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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的非常在理。很赞成你的理性。同样也赞成数字老弟的严谨的辩论风格,我知道数字老弟总是以一种更高的西方式的人权至上的理论看问题。这从普世价值的观点上说是没错的。我们则多是对实践和现实中出现的问题去求解的心态去讨论的。比较符合国情。理论境界不太高,但很有现实意义。 .aVtd [  
所以感觉我的帖子就起到了一个抛砖引玉的作用。又从人权理论高度探讨的,有从现实中说事的。至于个别粗口喷人的可以不必理会。
[ 此帖被和谐社区在2012-12-15 09:32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66楼 发表于: 2012-12-15
感谢数字老弟,我们是论坛老相识了,并且观点多数一致。还有那位好长时间不露面的好友,“她”不来的日子还真是寂寞。人家也许到大网站纵论天下去了。 D|Wlq~IpQ  
感谢peng123456,也是数字为名的,感谢还休网友,是不是欲说还休的意思,但你最终还是没有缄默呀。呵呵呵。你们两位的观点很有现实意义。我以为你们也面临着改造的现实问题。
[ 此帖被和谐社区在2012-12-15 09:42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67楼 发表于: 2012-12-15
引用第67楼和谐社区于2012-12-15 09:19发表的  :
说的非常在理。很赞成你的理性。同样也赞成数字老弟的严谨的辩论风格,我知道数字老弟总是以一种更高的西方式的人权至上的理论看问题。这从普世价值的观点上说是没错的。我们则多是对实践和现实中出现的问题去求解的心态去讨论的。比较符合国情。理论境界不太高,但很有现实意义。 ^\?Rh(pu  
所以感觉我的帖子就起到了一个抛砖引玉的作用。又从人权理论高度探讨的,有从现实中说事的。至于个别粗口喷人的可以不必理会。 =!xX{o?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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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盗抢别人家的东西,不过饿急了偷点儿摸点儿也没啥“,前者是口口声声嘴巴上的普世价值,动听悦耳,后者就大马金刀开干了,美其名曰叫”符合现实意义“……呵呵,心中的匪气要肃清,难呐。 {\P%J:s#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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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家老太太洞明世事,她常说,这一茬中老年人都没了,未来会好一些,市场哺育的新一代,敬业、自持、恪守边界、文明懂礼,想要的东西,第一念头是靠贸易去换,而不是千奇百怪什么别的。现在看来,她这话,还是乐观了。 $sE=[j'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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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68楼 发表于: 2012-12-15
引用第68楼和谐社区于2012-12-15 09:40发表的  : >19s:+  
感谢数字老弟,我们是论坛老相识了,并且观点多数一致。还有那位好长时间不露面的好友,“她”不来的日子还真是寂寞。人家也许到大网站纵论天下去了。 Y$A2{RjRq  
感谢peng123456,也是数字为名的,感谢还休网友,是不是欲说还休的意思,但你最终还是没有缄默呀。呵呵呵。你们两位的观点很有现实意义。我以为你们也面临着改造的现实问题。 ng!cK<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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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区 老哥您是长者,也从”那时候“过来的,经历是可资我们学习的财富,兄弟平时说话深的浅的,您多担待。 x]x3iFD  

只看该作者 69楼 发表于: 2012-12-15
回 70楼(96200) 的帖子
咱哥们可别瞎捧啊。本来水平就低,话多了就有讨嫌的。只不过网上探讨探讨,开开心罢了。 @Xl(A]w%!  
说实话,经常上网,接触的多是年轻活跃的网友们。无论观点异同,倒也开了眼界和心智。心情也就年轻了。我觉得,我这年过半百的老网友,多上上网,首先对心态和身体是有益处的。辩论也好,抬杠也罢,甚至有的网友发发火,其实都是玩呗。那只说明玩的认真和投入,最终没人较真的。

只看该作者 70楼 发表于: 2012-12-19
回 56楼(96200) 的帖子
不是没收他的财产吧同样的福利待遇。按照您的意思是只要有一家不同意就全部泡汤吗?你的利益是利益别人的利益不是利益吗?你问问村里的人有多少能买得起楼房的,改造能解决整个村的住房问题。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谁不想多分点钱多分点房子,但是,做人要厚道!

只看该作者 71楼 发表于: 2012-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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